FDI的英文全称是外国直接投资,即外国直接投资中海达股票。
外国直接投资是现代资本国际化的主要形式之一。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定义,外国直接投资是指一国投资者将资本用于另一国的生产或经营,并掌握某些经营控制权的投资行为。 也可以说,一个国家(地区)的居民实体(外国直接投资者或母公司)在其本国(地区)以外的另一个国家(外国直接投资企业,分支企业或外国分支机构)建立长期企业 )。 关系,一种享有持久利益并控制它的投资。 该投资既涉及两个实体之间的初始交易,也包括两个实体之间以及外国关联公司之间的所有后续交易,无论是联合的还是非联合的。 交易。
跨国公司是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 截至1999年,有53,000家跨国公司拥有大约3.5万亿美元的资产。 跨国公司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主要分布在日本,美国和欧盟。 日本早期的外国直接投资主要投资于东南亚。 1980年代后,80%的投资在美国,20%在欧洲。 现在,它是中国的第三大外资来源。 自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外国投资已经放缓。
关于国际直接投资(FDI)的性质,一些学者强调“管理资源”,尤其是企业的无形资产。
例如,日本学者Masayuki Hara(1992)认为,外国直接投资是企业内部特殊运营资源的国际转移; 另一位日本学者小岛清(Kyyoshi Kojima)(1987)认为,外国直接投资基于管理。技术专长是核心。
一些学者强调“控制权”。 例如,AG Kenwood和AL Lohd(1992)认为,外国直接投资是指在一个国家中的公司在另一个国家中设立分支机构或获得对中国企业的控制权。 相关国际机构,政府部门和理论家,例如联合国跨国公司和投资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贸组织,美国商务部等,都认为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间接投资之间的根本区别 外商直接投资形成的无形资产处于核心地位,而货币资本仅处于次要地位,只能间接投资,这取决于能否获得对被投资公司的控制权。 因此,外国直接投资不仅直接参与经营和管理,而且其直接目标是获得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
基于此,一些学者认为,“外国直接投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企业通过国际转移垄断优势(主要表现为无形资产),以获得外国企业对中国的部分或全部控制权。 实现最终目标与长期目标高度一致的长期投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