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关联公司与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权益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老乐说股。 关联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发起人,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家族以及上述各方控制的公司。
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活动中极其重要的法律概念,尤其是在公司并购中,涉及一系列法律环境问题,例如财务监管,信息披露和保护小股东权益 和兴趣。
1992 1992年4月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深圳市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关联交易称为关联交易,归类为主要交易。 要求披露交易事项还规定可以免除几笔关联交易。 1997年5月22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和交易的披露》规定,在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过程中,如果一方具有直接 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者对另一方有重大影响的,将其视为关联方; 如果两个或多个当事方处于同一控制之下,则也将被视为关联方。 这里的控制权是指某家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的决定,以及该公司经营活动的收益; 所谓重大影响力,是指参与决策的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权利,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内容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买卖商品 ;(2)买卖商品以外的资产;(3)提供或接受劳务;(4)代理;
(2) >
(5)租赁;
(6)提供资金(包括现金或实物);
(七)保证金;
(8 )管理合同;
(9)转让研发项目;
(10)许可协议;
(11)礼物;
(12)债务重组;
(13)非货币交易;
(14)关联方共同投资;
(十) 5)本交易所认为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related关联交易的类型
根据交易对公司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关联交易可以分为小额关联交易,普通 关联交易和重要的关联交易;
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关联交易可以分为企业间交易,企业间关键人物交易等。 p>
可以将关联交易分为市场价格交易,协商价格交易和优惠价格交易;
根据交易是否合法,关联交易可以分为合法交易 和非法交易。
关联方交易欺诈
所谓的关联方交易欺诈是指利用关联方交易来掩盖管理当局的损失和捏造利润,而未能做到适当的处理。 并根据需要在声明和注释中采取适当的措施。据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当上市公司和子公司、兄弟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往来时,需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消;当上市公司和母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往来时,由于上市公司提供的是单个报表,而非合并报表,因此无法抵消,但需在附注中详细披露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内容。
(2)受托经营舞弊。受托经营舞弊是指管理当局利用我国目前缺乏受托经营法规的制度缺陷,采用托管经营的方式服务于利润操纵的目的,它是报表欺诈的一种新方法。在实务中,上市公司往往将不良资产委托给关联方经营,按双方协议价收取高额回报。这样就不仅避免了不良资产生成的亏损,还凭空获得一块利润,而这笔回报又常常是挂在往来账上的,没有真正的现金流入,因此只是一种虚假的“报表利润”。
(3)资金往来舞弊。尽管我国法律不允许企业问相互拆借资金,但仍有很多上市公司因募集到的资金没有好的投资项目,就拆借给母公司或其它不纳入合并报表的关联方,并按约定的高额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以此虚增利润。
(4)费用分担舞弊。所谓费用分担舞弊,是指上市公司通过操纵与关联方之间应各自分摊的销售和管理费用,实现调节利润的目的。在上市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常常存在着关于费用支付和分摊的协议,这就成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一种手段。当上市公司利润不佳时,集团公司会通过种种手段,如调低上市公司费用交纳标准,代替承担上市公司各项费用,甚至退还以前年度交纳的费用等,“帮助”上市公司提高利润。
关联交易的优缺点
关联交易的积极意义
1、关联方相互了解、彼此信任。出现问题协调解决,交易能高效有序地进行,可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流动资金的周转率,提高资金的营运效率,可避免信息不对称。
2、通过集团内部适当的交易安排,可以使配置在一定程度上最优加强企业间合作,达到企业集团的规模经济效益。
如:内部组织成员的技术选择和劳动组合的专门化(产供销一体化)。
3、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产盈利能力、及时筹集资金、降低机会成本,通过并购、联合等形式扩大规模,向集团化和跨国公司方向发展。
关联交易的消极意义
1、影响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能力,抗外部风险能力下降
如:一些公司原本是控股公司的一个生产车间或者工厂,而控股公司则成为上市公司的原料采购基地和产品销售市场
上市公司向控股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上市公司向控股公司购买原材料及劳务
由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差,对关联方依赖较强,导致市场竞争力下降。若关联方自身难保,则上市公司就可能进入低谷了。
2、各方利益失衡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会利用自身优势,“欺负”上市公司,如向上市公司高价出售原材料;低价购买产成品;抢占公司前景好的投资项目;掠夺了公司的利润;挪用上市公司公开募集的资金或无偿拖欠上市公司的贷款;要求上市公司一公司债券抵消方的债务;要求上市公司为自身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等。
控股公司为了保住上市公司的壳,也会在上市公司即将摘牌的时候给与“注资”,例如低价出售优质资产,高价收购上市公司的产品。
如果需要满足上市公司在融资的条件,控股股东也可能会给与注资的。
3、关联交易会损害债权人、中小股东的利益
控股股东牺牲自身利益来增加上市公司的利润,为上市公司保住了“壳”,或者是为发行债券和股票创造了条件,最终还是会侵害债权人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由于股东本身也有可能亏损,注入资金太多不是以足额现金形式产生的利润,而只是账面利润,最终上市公司有了利润或是募集到资金后通过转移资金及利润等形式赚回更多的资金。
从长远看,损害了中小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
4、对上市公司的危害
通过不正当的注资,粉饰会计报表,保住了上市公司的壳,或者满足配股、发债的调价,最终还是会在竞争中暴露出来
5、可用来规避政府税
关联企业间可能利用协议价格在资产转移、原材料、产品或劳务购销等方面进行收入和费用的调整,有利于高赋税的一方,或者虚构并不存在的交易来转移收入和分摊费用,或者通过互拆借资金的方式调解利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