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股认购无效委托的情况
Shanghai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认购新股时,下列委托无效:
1。 的在线订阅数量不是1,000股或1,000的整数倍。
2,这一次帐号的在线订阅超过了在线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千分之一。
3.一个在线购买了超过99,999,000股股票的帐户无效。
4.证券账户注册数据(以T-1日的账户注册数据为准)中具有相同“账户持有人姓名”和相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编号”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 相同对于仅认购新股的股票和在同一证券账户中多次参与同一新股认购的股票,第一股为有效认购,其余股为无效认购。
5.对于参与脱机发行报价的配给对象,其在线IPO订阅无效。
6.新股票订购取消订单的委托无效。
7.超额认购的委托无效。
8.采购价格不正确的采购订单无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网上认购数量不是500股或500股的整数倍是无效的; 帐号的在线认购数量超过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公告中确定的认购数量限制; 一个帐户在线认购数量超过999,999,500股无效。 其他无效情况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同。
2.日常交易中的无效委托
1.对于投资者购买的证券,除实施反向交易外,结算前要出售的委托无效。
证券的冲销交易是指投资者购买的证券,交易确认后,在清算前全部或部分出售。 债券,认股权证和债券回购交易将在同一天进行旋转,B股将从下一个交易日开始进行旋转。
2.订单已被交易,订单取消无效。
3.在每个交易日的9:20到9:25的公开通话拍卖期间,取消订单委托无效; 深圳市场还规定14:57至15:00之间的取消订单委托无效。
4.如果通过拍卖交易购买了股票,基金或认股权证,则声明数量为100股(股份)或其整数倍以外的委托是无效的; 出售时,适用于在拍卖中从二级市场购买的那些股票,基金和认股权证,其申报数量不是100股(股份)或其整数倍的委托无效(由于红利,转换产生的分批证券) ,供股等内容可能不是100股(份额)或其整数倍,但必须立即出售)。
5.在拍卖交易中,购买订单数量不为1手或其整数倍的债券交易的佣金无效(出售时,应按照1手的规则进行出售) 或由于多种原因而导致的余额不足一手必须一次出售),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不是100手或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股票的整数倍不是1手或 其整数倍,佣金无效,声明的交易量不是1,000手或回购交易类型的整数倍的委托无效(注意:债券交易和债券回购回购交易使用面值为1,000元的人民币债券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成本为1000元(标准票证为1手)。
6.股票,资金。7、申报的价格不是按照股票每股价格、基金每份价格、权证每份价格、债券每百元面值的价格、债券质押式回购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债券买断式回购每百元面值债券到期购回价格的规则申报的委托无效。
8、A股、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不是0.01元人民币或其整数倍,基金、权证交易不是0.001元人民币或其整数倍,沪市B股交易不是0.001美元或其整数倍,深市B股交易不是0.01港元或其整数倍,沪市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不是0.005元或其整数倍,深市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不是0.01元或其整数倍的委托无效。
9、主板市场的股票、基金交易委托价格超过10%涨跌幅的,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交易委托价格超过5%涨跌幅的委托无效;。[股票、基金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10、深市中小企业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申报价格超过最近成交价的3%或者低于最近成交价的3%的委托无效。
三、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委托无效情形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增发上市的股票、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
1、沪市规定,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以下情形委托无效:
(1)在集合竞价阶段,股票交易申报价格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或者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基金、债券交易申报价格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或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的委托无效。集合竞价阶段的债券回购交易申报无价格限制。例如,中国建筑发行价4.18元,则在2009年7月29日上午9:15-9:25期间,申报价格超过37.62元或者低于2.09元的委托无效。
(2)在连续竞价阶段,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或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的无效;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或低于该平均数的70%的无效。即时揭示中无买入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低者视为前项最高买入价格;即时揭示中无卖出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高者视为前项最低卖出价格。例如,中国建筑上市首日开盘价格为6.70元,则申报价格不能超过7.37元,超过该价格的委托无效;不能低于6.03元,低于该价格的委托无效。
2、深市规定,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以下情形委托无效:
(1)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价格超过发行价的900%的委托无效;在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价格超过最近成交价的10%或低于10%的委托无效。
(2)债券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价格超过发行价的30%或者低于发行价的30%的委托无效,在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价格超过最近成交价的10%或者低于最近成交价的10%的委托无效;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价格超过前收盘价的10%或低于超过前收盘价的10%的委托无效,在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价格超过最近成交价的10%或低于最近成交价的10%的委托无效。
(3)债券质押式回购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价格超过前收盘价的100%或者低于前收盘价的100%的委托无效,在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价格超过最近成交价的100%或者低于最近成交价的100%的委托无效。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连续竞价开始时,按下列方式调整有效竞价范围: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高买入申报价高于发行价或前收盘价的,以最高买入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低于发行价或前收盘价的,以最低卖出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深市还规定,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