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陵饭店上市的第一天,我宣布以8.51元的认购价买入3000股,结果导致定单无效期货之家门户。 为什么? 报价在9:30开盘后,我宣布以9.31元的价格再次买入,结果再次是无效的订单。 为什么?
李先生
李先生:
上市首日没有价格限制,但有相关规定。 2006年5月15日颁布的交易规则规定:对于没有涨跌幅限制的证券交易,在公开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一收盘价的200%,且不低于前一收盘价的50%; (2)基金和债券交易的最高宣布价格不高于前一日收盘价的150%,且不低于前一日收盘价的70%。 在债券拍卖阶段,债券回购交易申报没有价格限制。
Jin金陵饭店的发行价格为4.25元,4.25×200%= 8.50,因此,按规定,新股上市首日的价格不得超过8.50元,超过发行价的8.51元。 声明的范围,它是无效的订单。
同时,还规定了连续招标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满足以下要求:申报价格不得高于立即公开但未公开的最低售价的110%。 低于最高买入价立即显示90%; 同时不低于上述最高和最低申报价格均价的130%,且不低于均价的70%; 金陵饭店开业后,迅速跃升至13元,收购价9.31元低于上述规定,因此也是无效账单。
投资者要注意。 2007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新公告,调整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申报价格范围: 竞价拍卖阶段的声明价格应满足以下要求:
股票交易的声明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收盘价的900%,且不得低于前一收盘价的50% 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