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解除限制销售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指导意见》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采取措施,对大,小的非减持进行规范值得投。 5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大宗交易系统特殊服务处理指南(试行)》。 随后,深交所还发布了大大小小的非减持股的《深交所周一报告》。 根据《关于解除销售限制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指导意见》,今后,持有解除销售限制的股票的股东,预计将公开出售公司总股份的1%以上。 下个月。 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系统转移持有的股票。 实际上,纽约证券交易所也有大宗交易系统。 让我们比较和分析两者。
1.大宗交易系统所依赖的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不同。 我国的交易所使用先进的“点对点”自动配对计算机交易系统,也就是说,通过该计算机系统,投资者的买卖订单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则直接进行配对和交易。 在交易过程中,经纪人无需手动干预。 纽约证券交易所采用专家系统。 在中国,专家被翻译成“专家”,有的被翻译成“专家经纪人”,有的被翻译成“经纪人经纪人”。 因为专家仅面对交易所每个成员的经纪人,而不直接面对客户,所以专家也称为经纪人经纪人。 纽约证券交易所专家有两个职能。 当买卖订单都足够时,一个负责匹配交易。 目前,专家是经纪人,这意味着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专家的手动干预; 另一种是在买卖订单不足时,专家必须提供流动性并充当不活跃方的对手方。 目前,专家是做市商。
其次,大宗交易系统的原因有所不同。 纽约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的原因是专家,资本,承诺和联系的“三个C”。 第一个“ C”资本表示专家没有足够的资本来进行大笔交易,因为大笔交易需要更大的资本。 第二个“ C”字样是指专家,即使他们有足够的资本,他们通常也不愿进行大笔交易,因为大笔交易会占用大量资金; 第三个“ C”,“联系”表示根据美国现行的证券法,专家不能直接与客户联系。 我国实行大宗交易制度的原因是,它担心大宗交易会对零售市场产生影响。
3.就大宗交易系统的运作而言,美国采用大型大宗交易代理系统(Large Block Trading Houses),也就是说,有一组专门从事大宗交易的代理商 。 这些人也被称为建筑物。 楼上的交易员,这是相对于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大厅而言的。 一般而言,所有通过交易大厅进行的交易都是零售订单。 大宗交易代理人的收入来自于大宗交易代理人的佣金和价格差。这些单子则可以挂在散户市场那边。我国目前虽然没有建立大宗交易代理商制度,但是却有一些创新。也就是说正是大小非减持的需求和监管部门的管制催生了一大批“职业大小非代理人”,他们的运作方式和盈利模式与美国的大宗交易代理商几乎完全相同。他们总共提供了五套大小非代理减持方案,其中包括向特定客户减持、股权质押、代理减持、股权管理和发行可交换债等方式。
四、从美国来看,去大宗交易平台的源动力来自大宗交易客户本身,因为他们在散户市场那边交易会对交易价格产生过大影响,从而卖不到好的价钱。也就是说,大宗交易客户是主动选择去大宗交易系统交易的。而我国的大小非则是被要求去大宗交易系统那边交易。
其他的一些区别还有,美国的大宗交易者既可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交易也可以在散户市场进行交易,而我国的大小非只能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交易而不可以在散户市场进行交易。交易时间也不同,我国的大宗交易是在盘后交易,美国的大宗交易是在盘中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