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由于财政部第66号文件的发布和非货币交易会计准则,上市公司通过资产收购和资产置换在短期内迅速扩大利润的方式 已被“阻止”福晶科技股吧。 从2000年底的情况来看,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转向“出售资产”以迅速增加利润,以实现“保证分配”,“保留利润”或“转亏”的目标。 因为根据当前的会计系统,可以将出售资产所能收取的金额与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录为利润。 例如,一家公司于2000年11月17日宣布,它将以每股9.88元的价格向国有授权经营单位出售非上市公司的500万法人股。 后者还收到约2967万元的债务,并承诺将以余额的方式注入资产或债务的还清方式。 此项交易将使公司获得税前收入4240万元。 在另一个示例中,该公司董事会于2000年11月1日宣布,该公司将转让其控股子公司的股权。 受让方是一家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仅为11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刚从公司辞职的董事。 公司在该子公司的净资产超过3100万元,转让将获得约3250万元的投资收益。
但是,由于监管规则的不断完善,出售资产的获利程度也大大降低了。 投资者应注意这一点。 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均要求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投资者应特别注意这一指标。 此外,根据有关规定,出售资产产生的一次性收益和损失应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在计算指标时应予以扣除。 此外,根据2001年发布的新的配股和增发规则,在计算评估上市公司是否符合配发和增发条件的净资产收益指数时,“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应与扣除前的净利润进行比较。 较低的作为计算净资产收益率的基础,它限制了上市公司出售资产以获得一次性收益,从而达到维持配发和追加发行的资格,然后“诱捕资金”的不良动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