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创业板退市制度的主要内容?
1. 交易量过低的公司将直接终止上市中报预增股。 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的,终止上市。 如触发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的退市条件,一旦达到该标准,将直接终止上市。
2. 退市前30个交易日有交易机会。 为确保投资者在创业板公司退市前有必要的交易机会,让投资者有充足的时间处理所持有的股票,创业板设立了“退市整理期”制度。 即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在公司股票终止前给予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 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移至“退市整理板”挂牌交易,独立板显示其股票不再在创业板股票市场挂牌。 30个交易日内,股票涨停幅度仍为10%。 交易期届满后,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3.明确退市公司下落。 终止上市后,创业板公司将转入代理股份转让系统上市,为投资者提供股份转让的渠道和平台。
4. 改革退市风险提示方式。 为避免将面临退市风险的创业板公司与主板、中小板“*ST”标的公司混淆,创业板退市制度完善了退市风险提示方式。 当前的“*ST”系统将不再实施。 而是通过加强上市公司退市风险信息披露,深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充分揭示退市风险。 一旦出现退市风险,创业板公司将被要求及时披露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此后每周披露一次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同时,将要求证券公司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对相关公司进行提现。 市场风险提示公告告知持有退市风险公司股票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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