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shi)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de)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she),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song)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de)规定,现公开曝光一批失(shi)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下名单(dan)信息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5日,根据案件结案(an)情况及时更新,相关(guan)信息核实请联系寻乌县人(ren)民法院执行局,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失信被(bei)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xian)索。
在此警告各位失信被执行人:生(sheng)效法律文书必须依法(fa)履行!
也请社(she)会公众在与失信被执行人交往时持谨(jin)慎态度,规避交易风险(xian),并对失信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chan)线索进行举报。
举报电(dian)话:
0797-2851185,0797-2851187
0797-2851023,0797-2851060
来源(yuan):寻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ju)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xing)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yuan)的判决、裁定有能(neng)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san)年以下有期徒刑(xing)、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shang)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jie)负责的主管人员和(he)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gui)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