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所有人的IPO认购过程和注意事项的深入分析:
认购过程
T-2天或更早:
股票公司在中国《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财气网。
T日(认购日):
投资者根据购买A股的通常方法提交认购订单。 其中:通常,上海的新股票认购代码为六位数字。 深圳的新股票代码标记为73 ****,与股票上市后的代码相同。 其中,买卖方向是买入; 认购价符合《股票发行公告》的规定; 申购数量:申购的下限为1,000股,申购必须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发行股份总数的千分之一。
注意:无法撤回IPO订阅,每个帐户只能订阅一次。 如果有多个订阅,则只有第一次有效,其余几次无效。 但是,无效的认购资金仍将在同一天冻结,并在第二天使用; 投资者完成新股认购程序后获得的合同号不是分配号。根据交易所的规定,认购新股不收取任何费用,印花税,转让费等,但收取佣金 可能会酌情收费。 上海和深圳在本地收取1元人民币,在其他地方收取5元人民币。 一些经纪人还收取佣金。 松一口气。
T + 1天(资金冻结):
证券业务部门负责将投资者的认购资金转移到证券交易所的指定帐户。 如果投资者在当天打印交货单,则第二天交货单上的交易编号不是匹配的编号。
特别说明: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IPO认购代码为730XXX。 认购确认后,投资者将在T + 1的第一天开始在帐户中找到认购款项740XXX,并在T + 3当天查询IPO编号。 当时的代码是741XXX。 如果获得奖励,则在T + 4天后,投资者帐户中将有一只新股票730XXX。 股票上市交易当天,股票代码将更改为60XXXX。
Shenzhen深交所IPO认购代码为0XXXXX,上市后认购费用,分配号和成功IPO代码将保持不变。
T + 2天(资本验证和编号分配):
发行公司和主承销商应进行资本验证,并按每1000股的顺序生成分配编号 按照委托时间顺序,同时确定中奖率。 在工作日结束时,交易所会将号码分配回证券业务部门。
T + 3天(抽奖,中奖处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检查分配号:检查证券营业部在大厅内发布的所有投资者 业务部门新库存分配编号; 打印交货单,交货单上的交易编号为新库存分配编号; 通过自助系统查询IPO分配编号(包括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 拨打证券交易所的IPO认购语音服务电话进行查询,请致电上海证券交易所021-16883006,深圳证券交易所0755-82288800。
当天,主承销商组织了一次抽奖,确认并宣布了中奖结果。 在工作日结束时,证券交易所会将获奖结果发送回每个证券业务部门。
note重要提示:IPO编号每1000股分配一个编号,并且编号按时间顺序连续分配,编号不间断。 5个,依次为10005605,10005606,10005607,10005608,10005609。
T+4日(资金解冻):
证券营业部将在该日对未中签申购的终结资金进行解冻。同日,投资者可以查询中签情况,查询方式有两种:一是投资者根据T+3日得到的配号,查询证监会指定报刊上由主承销商刊登的中签号码,如果自己配号的后几位与中签号码相同,则为中签,不同则表示未中。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000股新股。二是直接查询自己账户内的解冻后资金是否有减少或者查询股份余额是否有所申购的新股,以此来确定自己是否中签。
注意事项:(1)新股申购T+4日的资金解冻,在交割单上显示为“卖出”,其成交股数等于投资者的原申购股数。(2)新股申购T+4日的中签,在交割单上显示为“买入”,其成交股数即投资者的中签股数。(3)新股申购期间指定交易变更。如果投资者在某天申购了新股但又撤销了指定交易,则该投资者的新股数据会传送给申购席位,投资者应在原申购席位上进行查询。
新规则
从2006年9月18日起,沪深交易所为提高发行效率,对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又做了补充,即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申请,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时间可以缩短一个交易日。新的申购流程主要适用于A+H新股的发行,但经同意,个别只发行A股的公司也可采用。新的申购流程如下:
(一)投资者申购(T日)。申购当日(T日)按《发行公告》和申购办法等规定进行申购。
(二)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T+1日)。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日),由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下午4点前,申购资金需全部到位,结算公司配合交易所指定的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交易所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进行配号(即下午4点后按相关规定进行验资、确认有效申购和配号)。
(三)摇号抽签、中签处理(T+2日)。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公布确定的发行价格和中签率,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摇号抽签、中签处理。
(四)资金解冻(T+3日)。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公布中签结果,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资金解冻和新股认购款划付。
新规则规定:“上网申购期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价格区间上限填写委托单”,因此,与以往不同的是,投资者委托申购的价格应为价格区间上限,如果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退还给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