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关联交易欺诈? 关联交易中存在哪些欺诈行为?
所谓关联交易欺诈,是指管理当局利用关联交易隐瞒损失、捏造利润,未按规定在报表和附注中进行适当、充分披露的行为巨化股份股票。 由此产生的信息将是一种极大误导举报用户的欺诈手段。 上市公司一般会通过以下几类关联交易来捏造利润。
(1) 相关购销欺诈。 所谓关联购销欺诈,是指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之间的购销活动进行的欺诈。 根据我国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或兄弟公司发生购销交易时,需要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销; 上市公司与母公司发生购销交易时,上市公司提供单一报表,不是合并报表,不能抵销,但需要披露关联方和关联方的详细情况 票据中的交易。
(2) 受托商业欺诈。 委托经营欺诈是指管理部门利用我国委托经营法律法规的缺失,以托管方式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这是一种新型的举报欺诈手段。 实践中,上市公司往往将不良资产委托关联方经营,以双方约定的价格收取高额收益。 这样既避免了不良资产的损失,又凭空获得了利润,而且这个收益往往与经常账户挂钩,并没有真正的现金流入,所以只是一个虚假的“报表利润” .”
(3) 资金交换中的欺诈行为。 尽管中国法律不允许公司相互借款,但由于募集资金没有良好的投资项目,且约定的高额,许多上市公司仍向未纳入合并报表的母公司或其他关联方提供贷款。 利率 收取资本占用费以夸大利润。
(4) 费用分摊欺诈。 所谓成本分摊舞弊,是指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应分摊的销售和管理费用,以调整利润为目的。 上市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经常就费用的支付和分摊达成一致,成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一种手段。 当上市公司盈利不佳时,集团公司会采取各种方式,如降低上市公司的收费标准,而不是支付上市公司的各项费用,甚至退还之前已支付的费用。 年,“帮助”上市公司增加利润。
更多关于关联交易欺诈的知识请关注杨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