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打算在中期分配现金股利的公司主要取决于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否足以支付现金股利。 如果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则取决于弥补缺口的部分是来自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还是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一般而言,对于非流通股比例较大的上市公司,由于现金股利是大股东获取投资收益的唯一途径,因此大股东往往更倾向于现金股利,即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不足 支付所有股东对于现金股利,将使用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例如,现金股利将从配股筹集的现金中分配。 特别是当大股东自行放弃配股权或转让配股权时,上述做法不仅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而且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短期资金周转。 对于打算在中期分配股票股利的公司,它取决于其净利润减去运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 如果差异很大,则表明公司由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足以支付现金。 股息只能用于不需要使用现金的股票股息。 这也表明净利润的现金含量太低。 因此,投资者不仅可以利用净利润来评估公司的盈利能力。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析现金的使用及其在未来产生净现金流量的能力。 由于“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原因,打算在中期增加股本的公司只能将通过溢价发行收入形成的资本储备转换为股本。 现金流量表应侧重于对收到的股本现金的分析,以查看由发行新股或配股产生的溢价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是否可用于增加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