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nei)“催收巨头”湖南永(yong)雄资产管理(li)集团有限(xian)公司(下称(cheng)“永雄集团”)准备二次赴(fu)美上市的传闻不(bu)胫而走。
界面新闻就(jiu)此致电永雄(xiong)集团,工作人员回(hui)复称不清楚,尚无接(jie)到通知。
不过值得注(zhu)意的是,近期永雄集团多(duo)次发生工商(shang)变更,在新增股东、注册资本方面动(dong)作频频。尤其是其新(xin)增了一名境外(wai)公司股东,使得上(shang)市传闻更加扑(pu)朔迷离。
今年以来(lai),永雄集团(tuan)发生连续(xu)的股东变更,1月,原为股东的上海珩雄(xiong)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qi)业(有限(xian)合伙)退出,永雄集(ji)团创始人、实控人谭曼的妻子(zi)周小芳于(yu)4月退出,新增股东(dong)长沙永雄(xiong)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gong)司。
今年9月,永(yong)雄发生股权变更,新(xin)增5名股东。
国家企业(ye)信用信息公示系统(tong)显示,长沙标贤(xian)企业管理合伙企业(ye)、长沙创尚企业(ye)管理合伙企(qi)业、长沙恒聪企(qi)业管理合(he)伙企业、长沙良哲企(qi)业管理合(he)伙企业4名新股东背(bei)后的实际控制人均(jun)为周小芳。还有一名(ming)股东为外国公司(si)EP NEXT CHINA FUND I,LLC,出资(zi)95.91万元(yuan),虽然仅持(chi)股1.28%,但有分析认(ren)为这是永雄(xiong)集团为方便在(zai)美上市而作出的举(ju)动。
企业类(lei)型变更方面,永(yong)雄集团由(you)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bian)更为外商投(tou)资、非独资的有(you)限责任公司。
注(zhu)册资本方面,永雄(xiong)集团进行增(zeng)资近1500万元,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jia)到7493.5369万元,增资(zi)比例达24.89%。实(shi)收资本由(you)970万元增加至(zhi)6000万元人民币,增幅518.55%。
还有一项新增(zeng)事项引人(ren)关注。天眼查显示(shi),代国宏成为永雄集(ji)团境外股东(dong)发起人的(de)境内法律文件送达(da)接受人并取(qu)得备案。
据SEC资料,永雄集(ji)团最早在2018年10月提交上(shang)市申请草稿版,之后(hou)经过三轮问询(xun),于2019年10月正式提(ti)交招股书。
招股书文件(jian)显示,永(yong)雄集团计(ji)划于2019年11月20日在(zai)纽交所挂牌上市,发(fa)行928.2万股美(mei)国存托股票,每股(gu)7.75美元至9.75美元,至(zhi)多募资9050万美(mei)元。但在计划上(shang)市日当天,因需(xu)要向SEC提供补充资料(liao)且来不及收(shou)到回复,永雄(xiong)集团表示(shi)上市日期将顺延(yan)一天。而后一直延(yan)期至今。
据公司官网(wang),永雄集团成(cheng)立于2014年4月,总部位(wei)于湖南长沙,创始(shi)人为谭曼,目前(qian)公司法定代(dai)表人为周小芳(fang)。此前的招股书显(xian)示,2019年永雄集团拥(yong)有全职催收员工超(chao)过1万名,其(qi)中1000人(ren)为资深催(cui)收专家,每位收(shou)款专家的平(ping)均收款额能达到2.7万元(yuan),待催款(kuan)项达400多亿,佣金率在(zai)35.3%以上。
就在2021年初,谭曼曾提(ti)及上市愿(yuan)望。
在(zai)永雄2020年(nian)度总结表彰大(da)会上,谭曼(man)提及公司(si)发展战略,“未来将(jiang)以年净利润复合增长(chang)率20%-30%的增长为经营(ying)目标,根(gen)据实际情况(kuang)选择合适的(de)时机在合适(shi)的资本市场上市,通过上市(shi)融资开设地方AMC。”
谭曼(man)还表示,要在(zai)做大做强现有催收业(ye)务的同时,布局(ju)个人不良贷款(kuan)批量收购与(yu)处置业务新(xin)赛道,实现由“乙方”向(xiang)“甲方”身份的转变(bian);希望把永(yong)雄集团打造成全(quan)国乃至全球规模最(zui)大的互联网+私人(ren)坏账银行(xing)。
监管部门对催收行(xing)业的规范越来越严格(ge)。
银保监、央行(xing)等部门多次发(fa)文严厉打击非法催收(shou)、暴力催收,强调不(bu)管是银行保险等(deng)传统金融机(ji)构,还是消费金(jin)融、小额贷款等(deng)新兴非银机构,都必(bi)须规范催收方式。
今年7月(yue),银保监(jian)、央行发文《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yong)卡业务规范健康(kang)发展的通知》,要(yao)求银行业(ye)金融机构(gou)落实催收管理主体(ti)责任,严(yan)格规范催收行(xing)为,不得(de)对与债务无关的第(di)三人进行(xing)催收,在本机构官方(fang)渠道统一公开委托(tuo)催收机构(gou)名称、联系方式等(deng)有关信息。
《通(tong)知》中指出,进一步加(jia)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要(yao)求。补充要(yao)求银行业金融机(ji)构必须为(wei)客户提供已签订合(he)同信息查(cha)询渠道、以有效方式通(tong)知客户还款和逾期(qi)等信息、提供(gong)委外催收机构信(xin)息等。